小篆 : 「耐」是古代的一種較輕的刑罰,即把有過失的官吏的頰鬚剃去,以示羞辱。字的左邊是「而」,即頰毛,右邊是「寸」,同「又」即手。後表示「受得住」。
《說文》或體 : 由「而」和「寸」組成。
標準字形 : 字形與《說文》或體略同。
小篆 : 「耐」是古代的一種較輕的刑罰,即把有過失的官吏的頰鬚剃去,以示羞辱。字的左邊是「而」,即頰毛,右邊是「寸」,同「又」即手。後表示「受得住」。
《說文》或體 : 由「而」和「寸」組成。
標準字形 : 字形與《說文》或體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