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门户网站! http://www.nmgsports.gov.cn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网站旧版入口
对使用兴奋剂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
───
发布时间:2015-04-17 18:59    作者:365bet网络娱乐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【字体:
《反兴奋剂条例》第三十九条体育社会团体、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、强迫、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,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;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;情节严重的,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。体育社会团体、运动员管理单位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义务的,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。第四十条:运动员辅助人员组织、强迫、欺骗、教唆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,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;4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;情节严重的,终身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。运动员辅助人员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,或者协助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,或者实施影响采样结果行为的,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;2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;情节严重的,终身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。第四十一条: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兴奋剂的,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;情节严重的,2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。
分享到:
0
〖文章来源:365bet网络娱乐〗〖责任编辑:365bet网络娱乐〗〖打印〗〖关闭





Copyright(c)©2013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主办 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承办
地址:365bet网络娱乐 电话:0471-6397439  ICP备蒙ICP备1020063
365bet网络娱乐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